硝酸钾是爆炸品,不属于易制爆化学品。
硝酸钾是爆炸品,不属于易制爆化学品。
易制爆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、燃烧、助燃等性质,在生产、运输、储存和使用中,容易造成人身伤亡、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。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分为4类:第1类爆炸品;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;第3类易燃液体;第4类易燃固体、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。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》规定,爆炸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(如受热、撞击等)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,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,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,发生爆炸,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。